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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超六成高速服务区能快充 自动无人充电成发展路径

2022-02-07 09:01:00    来源:羊城晚报

2021年国内绿色消费蓬勃发展,以汽车为例,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352.1万辆,比上年增长1.6倍,每卖出8辆新车就有一辆是新能源汽车。驱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就是充电设施的不断完善。可以说,充电桩最远装到哪里,新能源车就能最远跑到哪里。

中国公共充电桩达到81万个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要求,鼓励停车充电一体化等模式创新,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落实充电车辆停车优惠等惠民措施。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目前,中国公共充电桩达到81万个,其中,广东、上海等排名前十地区的公共充电桩规模占比超过70%,而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中国高速公路充电桩1.38万个,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尚未实现全覆盖。国内汽车充电仍存在居住社区建桩难、公共充电设施发展不均衡、用户充电体验有待提升、行业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等突出问题。

按照要求,到“十四五”末,中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要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居住社区鼓励“临近车位共享”

按照意见,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业主委员会应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的具体流程。

对既有居住社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意见还要求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加快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

按照要求,各地要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公共充电场站,应加强论证。

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布局,加大外围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等建设专用充电站。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迁移等方式,逐步提高快充桩占比。

电动车不敢远离大城市,就是因为乡下充电难。所以意见提出,还要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

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

电动车过节跑长途,最怕就是堵在服务区排队等充电。对此,意见要求,加快制定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分阶段覆盖方案。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与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和配套电源保障工作。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并鼓励对外开放使用。

此外,意见也强调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加快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

记者观察

自动无人充电成发展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意见考虑的问题更加细致,比如再次强调了充换电问题、停车充电负担问题等。

比如在充换电方面,意见要求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推进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研发。推动主要应用领域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与经济性。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标准。

停车要交钱,充电又要交钱,对不同公司就得下载不同应用,交钱还得分别交,加起来综合成本较高,增加了许多车主的麻烦与负担。所以这次意见也指出,要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提升充电便利性和用户体验。鼓励停车充电一体化等模式创新,实现停车和充电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落实充电车辆停车优惠等惠民措施。

长期占用停车场却不能充电的充电桩,还会给远道而来的充电车辆以误导,对此,意见也做了要求。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建立“僵尸企业”和“僵尸桩”退出机制,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此外,意见也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意见还提出了,要加快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体系。扩大监管平台覆盖城市范围,逐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国家、省、市三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跨平台安全预警信息交换共享。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这些对于电动车充电的安全保障和长远信心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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